E.7.3.5 进样量:20μL。
E.7.4 样品测定
分别将等体积标准液和试样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标准工作液及试样中磺胺类药物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的线性范围之内。试样液测定过程中要参插注入标准工作液,以便准确定量。
E.7.5 计算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式(E.1)计算试样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
W=H·CS/HS·C………………………………(E.1)
式中:
W-试样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单位为微克每克(μg/g);
H-试样液中磺胺类药物峰高,单位为毫米(mm);
Hs-标准工作液中磺胺类药物峰高,单位为毫米(mm);
CS-标准工作液中磺胺类药物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C-最终试样液所代表的试样的浓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注:计算结果需扣除空白值。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伊维菌素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
F.1 适用范围
本方法用于测定牛、羊、猪肝脏、肌肉和脂肪组织中伊维菌素的残留量。
F.2 原理
组织中伊维菌素经已腈提取后用C18固相萃取柱净化,在三氟乙酸酐和N-甲基咪唑存在下,脱水生成荧光化合物,用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测定。
F.3 可靠的检测限
本方法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检测限为2ng/g。
F.4 仪器
F.4.1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荧光检测器。
F.4.2 匀浆机。
F.4.3 离心机。
F.4.4 旋转蒸发仪或氮气吹蒸装置。
F.4.5 旋涡混合器。
F.4.6 SPE柱(C18柱,6mL)。
F.5 药品和试剂
F.5.1 伊维菌素标准品:纯度≥90%。
F.5.2 乙腈:色谱纯。
F.5.3 甲醇:色谱纯。
F.5.4 N-甲基咪唑:纯度≥99%。
F.5.5 三氟乙酸酐:纯度≥99%。
F.6 溶液
F.6.1 伊维菌素标准液:准确称取适量伊维菌素标准品,用甲醇溶解,使成浓度为100μg/mL的标准储备液,置-20℃冰箱中保存,可保存一年。临用前,取此储备液,用甲醇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
F.6.2 水-乙腈溶液(9+1)。
F.6.3 三氟乙酸酐-乙腈溶液(1+2)。
F.6.4 N-甲基咪唑-乙腈溶液(1+1)。
F.7 分析
F.7.1 提取和纯化
称取4.0g组织(精确到0.1g),加入40mL乙腈,高速匀浆2min,将样品转至离心管中,以20000 r/min的速度离心10min,沉淀物用乙腈(20mL×2)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