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4月3日报道 清明节一天天临近,在河南省郑州市某行政机关工作的李先生,不觉多了几分哀伤。他的心里一直有一种感动:今年的清明节首次被纳入国家法定假日,自己可以带着家人驱车回到故乡,祭祀故去的亲人。
4月1日,他一进入办公室,就看到了一纸通知:为迎接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2008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市委、市政府“两办”通知,清明节期间不休息!
得知这个消息,李先生有些茫然:“清明节是国务院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郑州市怎么能做此变通处理呢?”
调休之后可多休3天
今年的4月4日,是国家节假日方案调整后的第一个清明节。按照规定,全体公民将有一天休假,连同周六、周日两天的双休日,将有一个3天的“小长假”。
而4月8日以后,郑州市将迎来两个大型活动:4月8日的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4月10至13日的2008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举办,郑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对工作日及清明节假日进行调整,具体安排为:4月4日至4月6日正常上班,4月8日至4月11日调休,4月12日至4月13日正常休息。
郑州市政府明确规定,以上时间安排适用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这意味着,作为“补偿”,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人可以连着休息6天。
记者注意到,郑州市的各媒体都对市属单位清明节不放假的消息进行了报道。
由于郑州市政府的通知是要求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人来执行,当记者采访相关的“公务人员”,问及对清明节不放假“让路”拜祖大典的看法时,他们欲言又止。
郑州市一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随口说道,“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不然,怎么会列入国家法定假日呢?”
当记者问及对拜祖大典的看法时,他说:“这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形成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太耗费政府的精力了!需要政府做的工作太多了,应该改革这种活动的举办方式。”
市民认为政府“管得宽”
“政府官员休不休假是他们自己的事,在拜祖大典上投入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也管不了。但动不动就动用警力,扰乱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确实难以接受,警察在我们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也受到影响。”在郑州市中原路上做生意的王女士对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