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报道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犯“三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上周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陈良宇在最后陈述中说了三个“对不起”。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前表示陈良宇认罪态度很好,积极退赃,合议庭将积极考虑这一情况。
陈妻未能进入法庭
据报道,陈良宇案审判长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担任。公诉方指控陈良宇受贿四项,总计收受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职守一项。
25日的庭审从9时开始,至12时休庭,13时30分继续开庭。至下午17时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26日,陈良宇被押回秦城监狱。
据旁听者介绍,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始终保持平静,精神状态良好。对控方的指控也给予配合。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大意为“事有前因,建议从轻处理”。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表示:“合议庭注意到,陈良宇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这一要求的。”
据旁听人员介绍,陈的妻子黄毅玲尽管到了法院,但因为自身同案情有关联,未能进入法庭。
具体四项受贿罪行
根据检方的指控,陈良宇具体四项受贿分别为:其一,接受港商杨崧才五次行贿,共23万港元、10万元人民币。为此,陈帮助杨崧才的公司在投资上海闽江饭店的项目上获得利益。
其二,陈同意妻子黄毅玲在邱长清任总经理的上海MWB互感器厂挂名,从1996年至2006年间,邱共支付黄“工资”43万余元人民币。
其三,陈要求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安排儿子陈维力在申花足球俱乐部挂名副总,不工作而获取“薪酬”;郁还为陈维力办理公司信用卡,供陈维力个人消费。以上两项总计35.2万元。为此,上海市财政支持申花集团4238万元。
其四,陈良宇同意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93万余元。此外,陈良宇的家人还接受吴明烈的安排出国旅游,吴明烈用公款支出34.2万元。
以上四项受贿罪行中的第三项,即郁知非为陈良宇儿子支付的总计35.2万元款项,其中有10万元被公诉人指控为索贿。法庭调查显示,陈维力在上海申花任挂名副总后,有一次郁知非请陈良宇吃饭,陈维力并不在座。餐后郁用公司卡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