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作者:时间:2008-01-21来源:
经过多方讨论和修改,《长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长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了。
长沙县是牲猪养殖大县,每年出栏牲猪达228万多头,但由于长期分散养殖,农民环保意识薄弱,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流域、区域最主要的污染源。畜禽养殖产生水体、空气污染,传播病菌,引起地区间的污染纠纷,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规范本县畜禽养殖行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及促进畜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长沙县县政府根据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该《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养殖场成立的条件、防治原则、处罚措施及金额,强调新建养殖场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才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