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推广方案,分步实施,对进展情况实行每月调度和每季通报制度。
科学制定和认真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去年,市、县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拨付的4200多万元生猪生产扶持补助资金,搞好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建立县级猪人工授精站3处,扶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改扩建项目90多处。市委、市政府还在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用水用电、贷款贴息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市政府对验收挂牌的市级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场)每个奖励20万元,对8个生物环保养猪示范场按每平方米200元进行补助,共补助资金93万元。沂水县政府连续三年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和环保型猪场奖励。郯城县政府对通过市政府验收挂牌的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场)和环保型猪场每个奖励3万元,通过县验收的每个奖励1万元。
抓点带面。市畜牧局首先在沂南县、沂水县、费县、郯城县抓了试点,把技术要点编印成小册子、明白纸、光盘等进行广泛宣传,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市、县区成立了环保养猪专家服务组,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养猪场户进行全程现场指导和服务。市畜牧局还多次聘请省畜牧兽医总站、山东农业大学养猪专家到现场举办养猪培训班,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和养猪场户进行交流和参观,有效加快了环保型养猪模式的推广。
积极发展畜牧合作组织,不断扩大规模。目前,全市畜牧合作组织已达2290个,参与养殖场户达10万多户,其中生猪养殖合作社156个,年出栏生猪100多万头。沂水县结合实际,由县畜牧局专业技术人员带头组织成立了兴旺生物环保养猪合作社,从栏圈设计建设,发酵垫料,猪种、饲料供应到肥猪销售实行全方位服务,把分散的养猪户有效地组织起来发展生物环保养猪。目前,全县已建成生物环保养猪场(小区)26处,年存栏生猪1.75万头,出栏育肥猪5万多头。
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市里成立了生猪产销协会,各县区设立生猪产销分会。产销协会成立了专家服务团,深入场户指导发展生物环保养猪,并对当前生猪生产、加工和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预测未来三年发展情况,通过“三个协议、两个合同”的形式进行产销对接。三个协议即生猪产销协会分别与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加工企业和大的消费单位签订协议,建立产销关系;两个合同即生猪加工屠宰厂分别与养猪场户和大的消费单位签订合同,建立供销关系。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进行宏观调控,有效促进了全市养猪业的健康稳定发展。